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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捍 衛 你 的 勞 保 權 利


捍 衛 你 的 勞 保 權 利

  • 作者:簡文成
  • 出版社: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 訂價: 380

勞保局經常在媒體上指稱「全面展開清牛行動」、「勞保黃牛利用勞保被保險人不熟悉勞保法令的弱點,挑戰政府辦理勞保的威信,造成勞保資源逐漸大量流失」,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詞只是在混淆視聽,對於自己的消極心態及承辦人員的素養低落,從來也不曾深自檢討。一再不實的攻詰徒然浪費國家資源,對於勞工權利的保障絲毫沒有幫助。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何不認清時代的趨勢與市場的需求,一項新政治的主張,難免會被視為異端(如當年黨外人士主張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一個新興行業的興起絕對有其市場或社會的需求。勞保或農保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相關解釋多達數千條,這些法令雖然每個字都是中文,但連起來看卻又霧煞煞,一般的勞工忙於生計,哪有時間去研讀那些艱深苦澀的條文呢!法令的複雜繁鎖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才能瞭解其真意,這是社會演進的必然趨勢。對於這個趨勢,事實上,歷年來政府相關單位及主管也對勞保代理人的制度發表過支持的言論:「一、七十六年間勞委會提出仿照日本、韓國設立社會保險代理人制度。二、八十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十條修正案中,正式列入建立勞保專業代理人制度。三、八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立法院一讀通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第十條,可惜未完成三讀。四、八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多,時任立法委員的謝深山先生在立法院時說:「……如果沒有專業代理人制度,將來的工作相當繁雜,據本席的了解,其中一大堆法令的解釋令,本度都還搞不清楚,所以專業代理人的制度是有必要的,可以減少許多被保險人的誤解。……」。五、八十五年時,時任勞保局總經理的黃癸楠在省議會報告說:「…….為因應辦理保險事務人力不足及社會保險業務的日趨專業化,應參考日本、韓國已實施多年的社會保險勞務士制度,推動專業代理人制度,以提高勞保專業服務品質。」。六、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當時勞保局總經理劉忠讓在國民黨中常會中,向黨主席李登輝報告,應建立專業代理人制度。七、八十六年九月內政部正式委託,由中央健保局副總經理劉見祥完成「建立我國社會保險代理人制度之研究」報告,其中確認我國應設立社會保險代理人制度。八、八十七年三月八日下午二時,中央健保局副總經理劉見祥在中華民國社會保險服務協會第一屆第四次會員大會中報告,我國有建立社會保險代理人制度之必要。」(以上節錄自張智雄著,唯一的、最大隻勞保黃牛:勞保局,手冊第九頁至第十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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